汽车保养三包:车辆未按时保养引发的争议
来源 中车友 浏览 1904 发表时间:2022-06-15 11:07:08
汽车作为消耗品,如果汽车不按时保养,发生故障的概率会很高,后期的维修费用也会比按时保养的车子多一些。接下来看汽车未按时保养引发的争议案例。
四川省消费者于2020年3月份购买的车辆,目前行驶里程为5800公里。消费者表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无法加速现象。送修至经销商后被告知需要更换涡轮增压器解决此问题,但是因消费者未按时保养,所以需要自费维修。消费者对此不认可,表示车辆还在包修期内,要求经销商为其免费维修。双方协商后,未达成一致意见。
汽车三包相关规定
消费者车辆目前已购买2年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第93条规定: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、规章不溯及既往。即适用2013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。
2013版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第三十条: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,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,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 的三包责任:
(一)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;
(二)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;
(三)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、调整、拆卸,但消费者自行改装、调整、拆卸而造成损坏的;
(四)发生产品质量问题,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;
(五)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、维护、修理产品,而造成损坏的;
(六)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专家意见
争议双方共同向第三方机构申请了调解,第三方机构介入后向争议双方了解情况并收集了相关材料。经了解,消费者所述的车辆故障问题确实存在。经销商也提供了车辆多次逾期保养的证明资料,且逾期保养与该问题有直接联系。
依据消费者以及经销商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分析,目前消费者车辆符合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第三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,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,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 的三包责任:(五)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、维护、修理产品,而造成损坏的;需消费者自费修理。
小建议:请车主们按时保养车辆,避免因保养逾期致使车辆出现故障,不仅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,包修期内的车辆还会因此无法正常享受包修服务。